如果未满十八岁的学生被侵犯了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会怎么样?

2024-11-30 07:09: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是说侵犯人怎么办?还是被侵犯人怎么办?如果侵犯未满十八岁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将会收到法律的加重处罚。如果是被侵害人,那就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和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

回答2: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基本内容包括:(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公民享有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回答3:

这么严重啊,什么都侵权了,那可以去告他啊,把他抓起来判刑关起来吧。

回答4:

学生的心理上会产生阴影,严重的会使以后的生活中产生极端的思想。要多加以舒导。

回答5:

违法了!要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