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判给爸爸,之后爸爸去世,妈妈拿走了所有遗产,说爷爷才是第二监护人,理应出抚养费?

2024-11-23 15:44: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妈妈是孩子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妈妈的监护权撤销后爷爷才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丧失。而在妈妈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或者对孩子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才会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亲戚朋友、父母单位和孩子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以由个人或者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妈妈的监护权。
其次,作为监护人的妈妈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应支付抚养费。
最后,补充上一位回答者的回答,爸爸在与妈妈离婚后去世,此时妈妈和爸爸之间已经没有继承关系,法定的继承人不包括前妻,在爸爸没有遗嘱确定妈妈有继承权的情况下,妈妈拿走遗产是侵犯了孩子、爷爷奶奶的继承权的行为,建议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回遗产。

回答2:

爸爸不在,妈妈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理应出抚养费,要是妈妈离婚没有嫁人,这个就没能力出抚养费也是在情理之中,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3:

自己小孩都不养是人吗?遗产又要干吗?真不应该良心过的去吗?做人要有爱心不臣二老想着自己多为别人想想,老人老能带多久小孩呢

回答4:

既然已经离婚,就没有婚姻的继承权,可以起诉讨回所有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