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该向同级捡察院申请抗诉.还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抗诉?

2024-11-23 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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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当事人(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这项权利)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3.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4.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六条。

回答2:

不服终审判决,可以在二年内当事人自己提出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