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爷爷仍然在世的话这钱就全部是爷爷的,任何人都无权分。爷爷已经去世的话,这钱就按照遗产来继承,继承人包括配偶和子女,也就是奶奶和父亲两人分,奶奶去世的话就由父亲单独继承。孙子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无直接获得的权利,除非父亲也去世,这样孙子才能代位继承。
你爷爷生前的财产,你是没权利分的。
他去世后,也只有两种条件下才能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通俗的讲,就是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通俗的讲,就是在祖父母去世之后、遗产尚未分割前,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
好律师网提醒:没有。按继承关系来说孙子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无权继承的。
除非您爷爷赠予或者留有遗嘱指定让您继承,或者是说句不敬的话,您的父亲如果已经去世的话,您可以代位继承,继承您父亲应得那一部分。
爷爷的财产,关孙子何事?第一顺位继承人仅限于父母配偶儿女,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死绝了,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有资格参与分配。对于这个孙子而言,除非他爸爸,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先于该孙子死亡,在此情况下,孙子获得其父亲的代位继承权
如果你说的不是遗产继承,而是财产分割,那这孙子得证明原房产中有自己的权利,事实上这是不存在的。除非原房是公房租赁,而租赁人口中有孙子名字。又或者拆迁补偿协议,拆迁登记表上有孙子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