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分开,搞对象到你们彼此再没有秘密的程度是最好分开的!人都是好奇的动物,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就是先从感兴趣开始的,感兴趣就是想了解这个人,但当你真正把这个人了解透了,也许最后才知道你们俩再一起真的不合适!
你这个标题吓了我一跳。但是仔细看了你的内容,我发现你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三个月之间的恋爱,按理说是热情,如火。如果真的互相相爱的话。那怎么会?跟那种结了好几年婚的家庭一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那有什么意思呢,趁早分手。
最要看他动手到什么样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的,那也许是气愤而已。如果是真的用力了才三个月,就这样的话再继续下去就很危险了。
彼此不喜欢对方了,在一起无话可说,有时间也不急着见面的,像这些情况就是最好分开,其实应不应该分手每个人都是有感觉的。
天天吵架没有爱了,就该赶紧分手别拖拉,最后被打的遍体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