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哪一级检察院,都不能再申请抗诉了。因为法院已经驳回再审申请,是不会再对案件进行再审审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应向省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