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家庭农场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家庭农场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家庭农场需要哪些材料?
2024-12-24 12: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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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知友,申报家庭农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其条件按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具体规定介绍:
一、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家庭农场,需达到以下条
1.以家庭为单位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拥有从事农场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和农机具,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常年务农人员数
3.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休闲观光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
4.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5.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6.经营者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农业技术,能熟练使用农机具。
7.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已经注册登记农业公司的一律不再申报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可申报家庭农场。
二、 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规模:
家庭农场,需达到以下规模:
(一)种植业。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为依
1.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2.蔬菜类。常年蔬菜基地面积50亩以上。
3.柑橘类。标准化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4.其他作物。标准化种植名、优、特水果50亩以上,茶叶、花卉30亩以上,中药材100亩以上。
(二)养殖业。养殖场在适养区内,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等)和消纳能力,建立完整的生产防疫档案,已经营3年以上。规模认定以圈舍面积和检疫证明为依据。
1.生猪: 种猪存栏50头以上,商品肉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圈舍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
2.牛: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圈舍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
3.羊:年出栏300只以上;圈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
4.兔:种兔存栏300只以上或商品兔年出栏10000只以上;圈舍150平方米以上。
5.鸡:种鸡或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商品鸡10000只以上;蛋鸡、肉鸡种鸡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鸡300平方米以上。
6.鸭:蛋鸭存栏种鸭5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商品鸭10000只以上;种鸭或者蛋鸭的圈舍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鸭圈舍在500平方米以上。
7.鹅:存栏种鹅1000只以上或年出栏商品鹅2000只以上,种鹅或者蛋鹅的圈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鹅圈舍在500平方米以上。
8.鸽子:存栏2000对以上;圈舍面积400平方米。
(三)渔业。从事渔业生产的,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池塘养殖50亩以上、流水养殖20亩以上。
(四)其他。从事其它种植业、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参照种植业或养殖业的规模标准。
三、 家庭农场申报的程序:
1.农场主填写《家庭农场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对照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准入条件和规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示范家庭农场情况进行现场审核,
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区农委。
4.区农委对上报的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
四、申请示范家庭农场应提交的材料:
1.《农场申请书》。
2.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养殖业需提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
3.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4.相关财务资料。
5.家庭农场全貌照
6.有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认证的提交相关复印件。

回答2:

申请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申请开业登记须提交下列证件:
1. 申请书。

2. 申请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及职业状况证明。

3.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

4. 与帮手、学徒签订的书面合同。

5.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提供产权证明,非自有房提供产权单位证明和承租协议)

6. 从事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行业的学徒、帮手的保险凭证。

7.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

8. 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

9. 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
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齐全后,登记主管机关查验有关证明,手续完备的,发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手续不完备的,通知申请人补办。

审批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其从业人员、字号名称、场地等主要登记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详细填写《开业调查报告》,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发照
对核准开业的,由县级工商局分别发给下列执照:(1)经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核发《营业执照》及副本;(2)经营期限在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核发《临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副本、《临时营业执照》必须加盖县级工商局印章。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