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按照原来的伤残等级进行计算,当然如果是受害方死亡,且其死亡与之前的受伤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即前期伤害行为对后期死亡有参与度,则可以申请鉴定,直接按照死亡赔偿金乘以参与度系数进行索赔。
总的来说,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只是改变了诉讼程序,并不影响索赔数额的计算。
具体的法律规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来源长春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changchun
家人可以继续诉,等待判决结果,家人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