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等都没变,
那么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
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
然后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
新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不然会花冤枉钱的。
免税证明如果没有到期,可以不变更
因为税务机关是在你原来的税务登记内容上进行的税务登记变更,相应的免税证明也转到你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上了;
如果是已经到期了,则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