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和利润,收到净利润或现金股利,怎么理解这两个。

2024-11-28 2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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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长期股权投资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情况,核算不一样
一、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应作以下的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作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联营企业投资。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分录如下: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时(收到时与成本法的分录一致):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回答2:

假设A对B占30%,那么当B2017年赚了100万利润后,A能够拿到30万分配的利润,但是分红和分配利润不一样的是,简单来说就是分红属于利润。比如B总共要从100万利润中拿出40万分红,那么A占到的分红金额是40*0.3=12万
但是,A已经拿到30万利润了,这个时候的12万并不是B额外又给A发了12万,只是在A的30万中抽出12万代表B已经给A分过红了,所以必然导致A的长投账户减少12万,应收股利增加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