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我是卖方 乙方没按规定时间交齐定金 算不算违约?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

2024-12-12 03:58:1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好,如果您双方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那么解除合同就需要满足对方根本违约,您所说的交定金以及代签问题不属于根本违约的范畴。一般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要看对方的理由成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