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9000-4500)+(420-180)+40+190-900-300-2200-140=1430万元;
2、股息收入190万元免税,应调减。
3、研发费用280万元,应加计扣除50%,调减费用140万元;
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的千分之五=(9000+420)*0.005=47.1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60%=120万元。
两者取低值,应计扣除47.1万元。
调增152.9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9000+420)*0.15=1413万元;实际支出1380万元,未超支,不调整;
管理费用调增额合计=-140+152.9=12.9万元;
4、非金融借款利息费用应调增:64-800*5.5%=2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直接捐款10万元,税收滞纳金9万元,合计调增19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430-190+12.9+20+19=1291.9万元;
7、应纳的所得税额=1291.9*0.25=322.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