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为半年。这个时期就叫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辅导期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指纳税人或征税对象承受国家税收
销售收入包括普通发票开出的收入。没有开票,仍要抄税报税,只是数额都为零。辅导期当月认证的发票下月抵扣。
企业所有取得的应征增值税的收入,含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无票收入。已办理防伪税控,不管有无收入就必须在每月五日前抄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后,不必到管理员那里签字,得拿到征收大厅里去办理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