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这样就犯了扰乱别人正常生活秩序罪。追债人可以去走法律程序,去法院告当事人。上门讨债,未经权利人许可进入他人住宅,本身就是违反宪法与治安管理法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应受治安处罚,严重的甚至可以依刑法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予以定刑。建议题主先报警赶人,同时留存相关证据,再来骚扰拒不接待,次数多了也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的可能。
这里面有两个法关系需要说清,一你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之间的债务关系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你需要清偿该债务,不因债权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免除。二,债权人采取非法拘禁的方式讨要债务,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你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你的损失,这两个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