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
三省分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应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六部为尚书省下设机构,包括吏、户、礼、兵、刑、工。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唐朝主要是租庸调制,后来有了杨炎的两税法
租庸调制是唐朝实行的一种租税制度。唐朝的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称租;交纳定量的绢或者布,称庸;在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不去服役的也可以交纳绢或者布来代役,称调。租庸调制中以纳绢来代役的方法,在均田制的同步实施下,使农民在有土地耕种的同时保证了农耕的时间,推动了唐朝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