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社会流动及其合理性的判定。
社会流动,指的是社会等级或阶层的变化,具体指个体或群体从一种社会地位或社会阶层向另一社会地位或阶层的转变,指在社会结构的范围内,人们在社会阶层中所处地位、职业上的升降与变换。
按不同标准可分为多种形式:
(1)根据方向,可分为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
(2)根据范围,可分为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
(3)根据规模,可分为个体社会流动和团体社会流动。
(4)根据原因,可分为结构性流动和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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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与社会流动的关系
(一)社会流动及其合理性的判定
社会流动,指的是社会等级或阶层的变化,具体指个体或群体从一种社会地位或社会阶层向另一社会地位或阶层的转变,指在社会结构的范围内,人们在社会阶层中所处地位、职业上的升降与变换。社会流动既表现为个体社会地位的变更,也表现在个体社会角色的转换。现代社会中,社会位置及与此相连的社会地位总是与职业密切相关,因而社会流动便主要表现为个体在各种职业位置之间的变动。合理的社会流动应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进步和基于个体能力及业绩基础上公正、公平的流动。一般认为,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社会分配差距比较小,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不会很大,这样的社会最稳定、和谐、能够可持续发展。对于个人而言,则应促进其天赋潜质的充分发展和个体价值的最大实现,向上流动不受其出身、经济地位低微的制约。
(二)教育与社会流动的双向关系
社会流动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发展趋势,科技革命和第三产业的兴起,使得横向流动加速并普遍化,纵向流动的动力日趋强烈,其标准也偏重个人的自致作用,因而教育与社会流动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
1.社会流动对教育的制约和影响作用
社会流动对教育起着制约和影响作用。首先,社会流动的程度影响着教育的功能变化。传统社会由于缺少社会流动,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传递文化和象征身份;现代社会由于流动程度较高,教育的经济功能的选择功能较为突出。其二,社会流动的方式影响着教育的模式。由于竞争性流动促使个人经过努力而获得英才地位,在教育目标上鼓励学生参与竞争去向上流动,课程便有综合性和多选修的特点,训练学生不畏失败和创新精神,分化学生也较迟。赞助性流动提倡英才教育目标,早期分化培养,课程性质大相径庭,训练学生各得其所的意识和能力。其三,社会流动的趋势影响教育改革和教育结构。现代社会的流动趋势是水平流动普遍化、纵向流动上倾化、竞争性流动占主导地位,所以教育改革要根据社会结构的需要来选择和分配人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同时还要调整教育结构去适应多样化人才的需要,满足社会民主化的要求。第四,社会流动还通过影响价值观而对教育思想、教育愿望和个人成就动机产生影响。现代社会流动性大,对名利的追求更多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教育的功用性价值由此被抬高,教育思想偏重于个人本位,学习动机多源于对较高社会地位和角色的追求。
2.教育对社会流动的作用
社会学家哈维格斯特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育将成为个体向上流动的主要途径。人们越来越相信,高速率的社会流动,尤其是通过教育的社会流动,将减少贫穷阶层儿童中的英才浪费,并使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活动效率更高。
教育还是促进社会职业结构合理化的动因。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素质的逐步提高,各种职业对于就业所需要的教育水平也水涨船高,雇主通过教育这一标准来选择雇员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柯林斯的“1938—1947年度美国的全国性调查”和“1967年圣弗兰西斯科地区的调查”表明:职业结构在教育系统内已被设计好了。川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也影响着社会流动的形式。正是由于教育事业的普及和发展,社会才由传统的过去走向开放的现代,才出现竞争性的社会流动和规模较大的水平流动。随着我国“和谐社会”战略和“工业返哺农业”行动的实施,各阶层之间的社会距离和经济收入差别正逐渐缩小,阶层之间的主要差别将是消费形式和休闲方式,而这两者受教育的影响较大。
二、教育促进社会合理流动的策略和途径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公平的要求,有利于贫穷落后地区的儿童充分享受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他们将来参与竞争,实现向上流动提供支持和保障,从源头上确保了教育促进社会合理流动功能的实现。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实中的教育均衡发展并不如人意。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重点校与非重点之间、强势与弱势群体之间,教育存在着事实上的巨大不平等。为此:(1)改变投资结构,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国家对教育的投资比重,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将投资重点放在落后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促进硬件设施的均衡配置。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挥优势资源的“积聚效益”。(2)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从软件上保证教育的均衡发展。鼓励优秀教师到落后、农村地区任教,提高他们待遇;建立城乡、示范学校与薄弱学校间的“帮扶机制”等。(3)消除歧视,建立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机制。消除对农村儿童、残障儿童、学困生的歧视,给予他们学习生活及心理上的特别关照。(4)建立多元的评价制度。考核评估学校不搞一刀切,示范校、薄弱校分别制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薄弱学校只要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同样可以评优。对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必须重新定位,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薄弱学校”作为评价教育主管部门的一项刚性指标。
(二)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始终面临数量和质量冲突的困扰。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纠正对马丁·特罗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的错解和误读,尽力戒除精英教育机构承担大众化任务;其次,按照“侧重于高等教育结构和特性的变化”原则,结合我国现实国情,逐步限制现有公办高校的招生规模,着力建立一批高职高专和民办院校,开辟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新路径及外部扩张方式。谢作栩、王伟宜主持的一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以“辈出率”为参数,研究发现:目前公办高职院校是缩小各社会阶层子女入学机会差距的突破口。因而,大力发展和建设外部扩张中的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在当前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践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进行合理的教育合流和分流
我国初等教育已全面实施了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法定年限的作为社会公民的基础识字教育,这是教育起始阶段的大合流。
普通高中应摒弃“高考是唯一目的”的服务理念。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支持和干预力度,在普通高中阶段实施教育分流:一部分为高考做准备,另一部分为就业做准备。这样,一方面缓解了高考升学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满足了社会对中等技术人才的大量需求,促进了社会的合理流动。
高等教育中的合流,主要表现在专升本、研究生招生上,体现了“能力和业绩”原则,开通了个体升迁的公正、合理的渠道。开放、公平要求增大数量;而为了应答社会提高教育质量的呼声,维持高学历、文凭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度,又必须降低数量。怎样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亟须研究解决的课题。
教育在历经多次分流之后,最终合流在继续教育上。继续教育就是在系统学完国家学历教育体制下的小学、初中、高中或大学之后,又重新回到社会办学单位、成人教育学院等机构进行进修、深造和接受培训的教育活动。继续教育以其对象范围广、形式灵活多样、教育主体多元性和高度的开放性为人们适应变化的时代而对职业提出的新要求做出了保证,社会的智力保障和动力支持由此获得了可持续发展,并为个人二次择业提供了可能。继续教育所引发的社会流动对于社会而言,培养造就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的社会劳动力队伍,促进了劳动力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对于个人而言,使得个人的知能进行新的调整、组合并提升到更高层次,个人的个性人格得以完善和优化,从而为个人向上的社会流动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