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流程2017

居住证办理流程2017
2025-01-01 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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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佛山市居住证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办人本人到居住所在地的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须提交以下资料:

1、《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2、《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3、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受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

5、《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固执》,提供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采集照片信息服务的除外。   

二、流管服务站核查资料,对登记居住期限已满半年,并符合其他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十个工作日后,申办人凭居住证回执到服务站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扩展资料:

居住证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

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3、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学籍卡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属引进人才的,按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参考资料:

居住证办理流程(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回答2:

居住证是一个城市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但是在本市常住的居民发放的证件,持有居住证者,可以享受部分本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和便利,类似于发达国家的“绿卡”。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带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申办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3、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扩展资料

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居住证

回答3:

居住证申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以河北省为例,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同小异)
一、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二、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三、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提醒:
在居住地连续居住,须每年签注1次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办理签注和登记项目变更手续也不收费。
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
省公安厅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付江勇介绍说,关于居住登记(第八条)规定“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包括两类人:一类是外省的暂住人口,即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另一类是省内的暂住人口,即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到省内其他县(市、区)居住的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但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上述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需要说明的是,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只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三个条件不能少
《办法》(第九条)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按照公安部规定,暂住人口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二是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三是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据介绍,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及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由县级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公安派出所具体办理”,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区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对居住证申领信息的审核和证件签发。
公民申领居住证,由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当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包括出租房房主、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和有关单位等)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每年签注1次首次申领不收费
按照国家规定,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持有人不能享有居住地提供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但是逾期超过1年才到公安机关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虽然可以恢复,证件也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将会重新计算。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在居住地所属市区范围内或所属县(市)范围内有效。因此,在本市区、县范围内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只需要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登记,不需要换领新居住证;离开本市区、县范围到其他地方居住的,需要重新换领新居住证。
公民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办理签注和登记项目变更手续也不收费。但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关于居住证工本费的价格,国务院财政部和价格主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居住证的作用:
1)首先它是代替之前的暂住证,并有许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后成为本市居名。
2)居住证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证还要一直交纳社保费才可享受到,累计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读公校;满七年,就可以申请本地户口的机会。这里还有些评判标准,比如你是企业老板,公司能接纳多少本省务工人员,或者企业年纳税额超过多少,即可获得加分。那么你满足以上的条件机会就大很多了。
3)具体还有目前你想报考驾校就需要出示居住证,本人遇到居住证实际用途的哦。

回答4:

办理条件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点击可下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诺期限:各区的时限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收费标准:20元/证

回答5: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