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职工按上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请事假天数从当年应享受的带薪假期天数中扣除,即请事假一天抵扣当年带薪假期一天,直至抵扣完为止。每月请事假3天以上(不含3天)取消当月考勤奖或在年终扣发奖金。班子成员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法定带薪假期天数五天。遇有重大事由经领导研究批准的事假,不计入考勤计算。缺勤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