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根据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非亲生养子女、继子女,再法律上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亲生优先养的第二但也看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