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某晚,王某与朋友李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公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突然发现对面一辆自行车逆向冲了过来,王某的电动车与对方的自行车相撞,双方当即倒地。骑自行车的张某昏了过去,王某头部伤势严重。不久张某苏醒过来,王某却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逆向行驶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很快,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骑自行车者、行人、车主等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就是说,交通肇事罪并不是机动车司机的“专利”,任何人都有犯交通肇事罪的可能。
报载,一名男子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逆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日前,经武 清 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
2016年10月某晚,王某与朋友李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公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突然发现对面一辆自行车逆向冲了过来,王某的电动车与对方的自行车相撞,双方当即倒地。骑自行车的张某昏了过去,王某头部伤势严重。不久张某苏醒过来,王某却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逆向行驶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很快,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骑自行车者、行人、车主等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就是说,交通肇事罪并不是机动车司机的“专利”,任何人都有犯交通肇事罪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