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断绝母子关系,属于概念性的,也属于封建遗留的民间说法。这种说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1、母子关系是不可以断绝的,法院也不会受理断绝母子关系的申请。
2、母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建立的原始自然属性,是无法通过意思表示对母子关系进行设立或者消灭。即使从法律层面获得可操作性,但是基于分娩而自然获得的母子关系是死生不可覆灭的,所以法律没有能力割裂这种基于血亲的母子关系。
3、当然如果是通过收养程序确立的母子关系,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正常办理手续在生父母及养父母的协商下办理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程序。对于再婚产生的继子女可以通过变更抚养关系选择生养父母。
4、母子之间产生矛盾很正常,很多问题并不是说一刀砍断就可以解决的,砍断母子关系,母子之间的问题并未解决,隔阂成见依旧存在,其实母子关系断不断绝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这才是化解心中郁闷的终极之路。
法院是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的,甚至于公证处也不会对你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作工作。法院也不会承认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
简单来说,不论父母做错什么,孝是我们必须遵守的道德,断绝母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法院自然不会承认。当然,你的母亲也养了你11年,你不能因为她与你父亲间的种种纠葛就否认往昔她所付出的辛苦。
1、血亲关系的断绝没有办法通过法院,因为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如果你实在想,那只能是在你的心理与其断绝
3、还有真不知你在你母亲处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我只能说,不过心,多大的事情都不是事
法院不会受理此类案件。你可以就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关系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