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依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