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答辩不同意离婚可否提到法院判决离婚后的债务和财产分割

2024-12-02 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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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在答辩状中,书写什么内容,属于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但是要本着对自己有利,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书写。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那么在接到对方的诉讼文书后,应该向法院提供答辩状,并在在答辩中写明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依据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以下是答辩状的大致书写格式:
  例: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回答2:

提肯定要提的。这是诉讼请求。你是第一次起诉么?如果是第一次法院可能不会判离。

回答3:

离婚已经是第三次诉讼了,应该对离婚后的债务及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答辩,否判离了将会影响被告的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