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及其子女是否能继承我母亲的房产

2024-12-05 02:19: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当事人的母亲未留遗嘱的前提下:
  1,继父(现任配偶)有权继承当事人母亲的遗产;
  2,如果继父的子女与当事人的母亲之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其子女就有权继承该房产,否则就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可以,继父和母亲属于合法婚姻(有结婚证的话)还要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确定了是一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那么就可以下一步,你们可以继承多少财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回答3:

  1. 第一套房:如果已经买断产权,应该是你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全部成为她的遗产;

  2. 第二套房:是在他们领结婚证后购买,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这套房先分一半归你继父,另一半做为你母亲的遗产。

  3. 你母亲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应由你、你母亲的其他子女(如果他和你继父有子女的话)、你继父(只要他们有结婚证,你继父就有继承你母亲遗产的权利。如果没有证,也不是事实婚姻,他没有继承权)、你母亲死亡时还活着的你外公外婆共同继承。

  4. 如果你继父先过世:第一套房子与他无关,第二套房子的一半是他的遗产。第二套房中属于他的一半,他的子女有继承权,你母亲、他的子女、他死亡时还活着的他父母共同继承。

  5. 你如果是你继父抚养成人的,你也对你继父的遗产有继承权。同理,你继父的子女 ,如果与他们共同生活、是你母亲抚养成人的,你继父的子女也有继承你母亲遗产的权利。

回答4:

有遗嘱吗? 遗嘱可以指定留个某个人,比如你

没有遗嘱的话,你、你继父、还有你母亲的父母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你们需要平分

回答5:

配偶、父母及子女均为第一系列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