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薛店镇拖欠工资投诉电话

2024-11-25 03: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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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监察12333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2:

直接到该镇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维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