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张信用卡共欠款12万,现无力偿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5-01-06 11: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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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本案来看,由于您提供的信息并不完整,但是从数额上看,12万的金额已经达到了追究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建议您对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已经涉嫌犯罪,同时也希望您尽快想尽一切办法偿还上述款项,以防刑事法律风险。一般来说,客户出现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逾期才会被认定为信用记录不良,当然每家银行的规定并不一致,也建议您向发卡行咨询具体的征信规则。

回答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x0a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x0a(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x0a(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x0a(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x0a(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x0a(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x0a(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x0a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x0a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x0a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x0a结合本案来看,由于您提供的信息并不完整,但是从数额上看,12万的金额已经达到了追究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建议您对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已经涉嫌犯罪,同时也希望您尽快想尽一切办法偿还上述款项,以防刑事法律风险。一般来说,客户出现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逾期才会被认定为信用记录不良,当然每家银行的规定并不一致,也建议您向发卡行咨询具体的征信规则。

回答3:

跑路,要么还钱,要么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