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女方放弃了两个孩子的探望权,也没有给抚养费,以后有权力问我要孩子吗?

2024-11-12 21:48: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好说。
  从法律上说,离婚后抚养教育子女、探视子女,是婚姻法赋予离婚父或者母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不能剥夺(当事人协议,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1、如果将来你经济条件变差,或者身体不好,不能更好一抚养孩子,她如果到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由她抚养孩子,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都比她强,有能力抚养孩子,现在她主动放弃抚养权,将来再要孩子应该很难。

回答3:

他有权利向你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你可以起诉他要前俩年和以后的抚养费!早起诉能多拿,晚起诉的话,等孩子18岁了,你只能要两年的

回答4:

有!以后她老了!两个孩子还要抚养她!法律!

回答5:

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