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主人去世,继承人去世,房屋分配问题?

2024-11-25 05:56: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关系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两者均没有,由当地有权处理房屋产权关系的部门依法处理。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关系】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谨困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埋答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祥液念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2:

首先得确定这份遗嘱是否真实有效。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液滚消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闹知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自己根据你个人情况比照。如果确为有效,备慧那你跟你母亲可以代位继承。如果遗嘱不合法,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 你爷爷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 然后才是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等~~~

回答3:

当然是由你继承
这个在法律上叫嫌基代位继承
这事段配和你母芹燃谨亲和你父亲的兄弟姐妹都没有关系

回答4:

如果你的遗嘱公证有效的话,房子是有你母亲继承的,只是你母亲,没有你

回答5:

可以按照继承顺序,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拍厅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袭空隐。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亏手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