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所示,如果第一行财务费用合计的公式设定为第二行+第三行...+第十三行,那么利息收入要填负数,如果公式设定为第三行...+第十三行-第二行,那么就填正数。其余的利息支出等全部填正数
估计是你的利息收入没用借方红数反映,而是用贷方兰数反映了,所以就造成报表自动取数与实际形成财务费用不一致,所以在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时,应该采用借方红数,或是单独立个二级明细,然后在设利润表取数公式时重新设置就行了。
把你的财务费用明细的借贷方列出来才可以判断。可能是你的财务费用在记账时的借贷方把握不准吧。
那是没法直接查看的,要查明细帐,把贷方利息收入分出来。科目中设置单独贷方发生额利息收入。
你查下银行存款,一笔笔查!能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