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并不是您工作满一年的那天就自动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劳动者都愿意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二)双方已经签订过两次的固定期限合同。(三)已经工作很多年,还不满10年就退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除了专项培训和竞业禁止,其他的都不得要求违约金的,写了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