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以公证为条件。
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签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无需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确定:
第一,双方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第二,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协议内容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夫妻共有的房屋卖给他人,夫先收取1.5万元房款,并写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总价3万元,没有具体写房屋地址,面积等),过了一段时间,妻在夫不知的情况下与买方签订合同,(清楚写明房屋地址,面积等详细内容,没有违约条款,妻单方签字),这两份买房合同有效否 第一份 只有男方一人写的签字,本来是借1.5万的,但有些其他原因就让男方写了份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整,总房价3万元,男方签字),那第二份合同只有一方签字 而且妻子签的是夫的名字,后面写的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