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判决书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时自己的随身物品什么时候还

2024-12-16 07: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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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分为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茄或物。非涉案财物通常3日内退还;涉案财物通常在撤行纳谈销案件、不起诉或法院生效判决、裁判后30日内返还,特殊情况还可延长30日。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档碰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者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后,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情况特殊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回答2:

只有释放时才能归还这些东西颤慧枝,其中与案件有关的要作为物碧运证留在法院了,不会返还给本人,与案茄敏件无关的个人物品,将在释放时返还本人。如果本人将这些物品交由家人收回,可以通知其家人领回。

回答3:

放出去的时候,或者家属区申请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