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我国《继承法》强调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据此,如果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对其生前所欠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父亲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只能从他的遗产中拿出一部分或全部偿还,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以实际继承父亲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如自己愿意代父偿还也可以,不愿代父偿还也可以。
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原则上,对他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继承人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遗产不足清偿的,对超过的部分不承担责任。如承诺代父清偿债务的,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父债子还”,要看子女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首先、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那么对父母欠的债务,就要优先清偿,但是并不是无限制的清偿,比如你继承了100万,而父母生前欠了150万,更多请看视频
现在来说不是合法的了,因为如果你不继承父亲的遗产的话,那么他的债务你就不用继承。
从法律上来讲,父债不需要子还。
父子之间,是独立的自然人,各自享有各自的权利,各自承担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