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写写下的欠条肯定是不合法的!要及时报警,报警记录也是一种证据!
以下情况要注意:
一.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二、法官证明借条无效的三个方面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三、法院不支持的欠条
1、过期借条
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
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2、赌桌借条
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3、传销入会费
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4、撕毁的借条
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5、借条复印件
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提醒大家:胁迫他人立写字据毫无疑问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经济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法律意识”,遇到类似情况,定要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帮助,切勿可理所当然地自认为不算数,等到上了法庭才后悔。
被敲诈勒索被迫写下欠条后,对方拿欠条去法院起诉,这个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反驳,并且出示证据。
起诉的胜算大不大关键看你所谓受到胁迫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得到法院的采纳。如无证据,仅有个人单方陈述是没有胜算的,当然还要看五万元欠条有无事实基础,如确实欠债,那被逼打的欠条恐怕也不能说无效。
被迫写下的借条肯定是无效的,再有就是借条规定的还款日期过期两年以上其间并没有催收过的借条也是无效的。被迫写的借条要经过法院审理认证是被胁迫写下的。
被敲诈勒索被迫写下的欠条是无效的。
但需要提供与被敲诈勒索有关的证据或证明。
如果对方和你妻子有暧昧关系,自愿写下赔偿欠条后,你构不成敲诈勒索,而是民事行为。
超过一定的限度,则构成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