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被外面社会人员围堵打伤在单位,如果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被外面社会人员围堵打伤的”并不算工伤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网页链接第十四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只要没有过错,就应该算工伤。即使抛开是否工伤的话题,也可以确定,单位必须负有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上班期间,单位有义务保障成员或职工的安全。至于打人者的赔偿,这件事是他与单位的纠纷关系。
上边儿时间被打伤应该不属于工伤,因为工伤是工作的时候受伤才算算是工伤,但你可以报警让警察维护你的权益。
上班时间被人打伤时,我认为首先打你的人是谁?其次你被伤害的程度,如是同事所为,那通过领导协商补偿是否可以完好解决,最好能完美解决,如不能,则马上报警,走法律途径,一定要维护自已的利益。
上班的时间,被人打伤,得公司的付责任,因为是上班的时间,公司没有付责,所以上班的时间才会被人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