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垫付,过后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追偿债务。
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离婚协议书一般离婚时,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有备案,只要是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祝你维权顺利!
离婚协议书有表明的债务分割。离婚后,你只管负责你的债务就好了。对方履不履行,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离婚协议书上只要是约定好了4万的债务由你们两个各还2万元,而且进行了离婚登记,那么你就只负责偿还自己应该承担这2万元,对方的2万元由债权人自己去找他索要。如果对方不承认偿还那2万元,可以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源于社会,升华了这个社会。专业性强,你再从因果关系考虑考虑,陈述清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