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地使用权的户主是你公公的名字,户主去世多年,士地使用权应过户给继承人他的老婆或子女,因你婆婆年岁老没有耕地能力,应由子女承包士地使用权为户主,使用权没过户儿子又去世,那士地使用权应过户给儿媳妇继续承包土地是合法的。
你老公的可以不给。你公公的应该归还给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