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了中介的定金能退回么?

2024-12-20 15: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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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可以退订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除非和中介签订的协议有特殊说明,否则定金是无法拿回来了,因为定金是付给卖家的。

2、因为是单方违约,中介公司会讨要中介费,如果不愿意,就给中介费;如果不给,中介公司肯定会启动法律途径,但是法院是无法解决这种事情的,最后还是需要自行调解。

3、因为没有产生实际房产交易,也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如评估费等。

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三、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

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扩展资料:

一般而言,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定金合同有效;

第二,主合同有效;

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

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定金罚则。

首先,主合同与定金合同均有效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其效力依主合同的效力而转移。倘若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定金合同亦属无效(我国《担保法》第5条)。此时,即便当事人一方已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亦不能成立,自然无法适用定金罚则。

另一方面,依据我国《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申言之,定金合同既是要式合同,亦属实践合同,其不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且须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方可生效(我国《担保法》第90条)。因此,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定金的实际交付期限。

依据我国《担保法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倘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交付的定金数额不一致,则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倘若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则定金合同不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罚则

回答2:

可以退订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中介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而对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扩展资料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支付方式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中介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订金

回答3:

中介费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对方构成违约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介费是一种费用,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扩展资料:
中介费支付方式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中介费收费标准
一般情况下租赁的话双方各收半个月租金支付与第三方,买卖的话 , 一般收取总房款的 2%, 买卖双方各1%,实际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协商各自支付的比例。
房屋中介中介费收费标准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参考资料:中介费-百度百科

回答4:

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可以退。

拓展阅读:

1、协议不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特点不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法律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注意事项

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合同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合同中的款额如果不明确性质,比如不写明定金字样,那么就很容易发生争议,故而一定要写明是定金。

回答5:

能否退还定金需要根据以下情况:

1、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若是卖方违约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