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已认定 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2025-03-25 11:57: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一般治疗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回答2:

综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条件是:1,已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至于何谓及时申请鉴定,具体时间无统一明确规定,但有的地方做出了规定,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可能存在少数对因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工伤认定结论有争议,需要繁琐法律程序、耗时很长的情形,这只能等待认定为工伤的确定结论出来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回答3: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仅仅指明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没有规定特别明确的时间。况且劳动能力鉴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所以,鉴于你托的时间较长,如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会非常困难,但也不妨试试。如果不行,可以通过不断的信访,要求政府部门解决问题,如若你现在的生活比较困难的话,我相信只要你坚持,是可以达到目的的。

回答4:

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还有时间限制吗?最长是多久?
《工伤保险因此“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提出鉴定申请。
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

回答5:

  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规定时间,但是当事人要注意民事诉讼时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