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守所取保候审出来36天了还没有收到逮捕令怎么办?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看守所,呆十几天被取保候审,在家到现在36天了,这个期间应当做到随传随到,如果符合条件还可能被逮捕。
这个阶段就是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一般是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一般是两个月。最后法院判刑。
取保候审出来的,是暂时不羁押逮捕的,除非有新的证据或者别的情况才会重新被逮捕的。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所以取保候审是在确定不会发生危险性的情况下,随叫随到的一种限制方式,在这期间是暂时不逮捕、不羁押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一、 将第五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那就在家待着呗,在家待着总比在看守所强。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并不是无罪释放 。
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
又被逮捕说明犯罪事实确定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