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由我抚养,孩子父亲也没给抚养费,孩子马上上学了,想改名字,亲生父亲不同意怎么办

2024-11-21 03: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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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的角度讲,随改嫁母亲生活的孩子改姓名是不需亲生父亲同意的,虽然没要男方抚养费,女方也无权不让男方看望孩子。男方想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在生母与继父对于孩子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自己又能具备更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条件,通过法律途径是可以的。

回答2:

孩子改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回答3:

起诉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回答4:

可以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赡养费等问题、当地找一个律师进行具体咨询、也可自己去法院诉讼。

回答5: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子女的姓氏,因改名造成双方发生纠纷的事件,即使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是会强制要求你恢复原来的姓氏的。所以,如果不在双方同意的情况,谨慎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