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户口在该村,就属于该村村民,当然可以与男子一样参与分配。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户口没有迁出,那就有权分配补偿款。
可能侵害了村里其他村民的利益,导致村民不同意。
这一点可以据理力争,可以法院起诉。
自家亲人不同意,那就需要内部协商了。
有户口,肯定有权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