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有抚养权,但从来没有扶养过孩子,孩子一直跟女方生活,现在离婚三年过去了,男方来要孩子,

2024-11-23 15:34: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要看女方的态度,如果女方同意,男方可以把孩子带走;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无权带走孩子,女方可以拒绝男方的要求——前提是女方需要有男方离婚三年来从来没有抚养过孩子的证据。

回答2:

孩子多大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更改孩子抚养权,一般孩子超过10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也会看哪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你可以向法官说明这三年孩子一直跟你生活在一起,还可以要求他支付响应的抚养费,要懂得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回答3:

随你自己,想给就给他,不给就留在身边,但男方必须出抚养费。其实在谁身边并不重要,孩子要的是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回答4:

既然男方有抚养权,你为什么三年内,不让她出抚养费吗?这是你自作自受,现在他要孩子了,你是没办法,拒绝的,他是有这个权利的,没负抚养费,那是因为你没向他要

回答5:

去法院申请更改孩子抚养权,把孩子近几年的抚养证据交给法院或者律师。也可以通过亲戚朋友协调抚养权的问题。三年没有抚养,基本上等于他主动放弃抚养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