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是老板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2024-12-04 08:15: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经营者必须办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其程序如下:

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回答2:

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是法人吗

不一定是法人,这个要看公司是怎么认定的。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法定代表人”,该营业执照名称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负责人”,则表明该企业有可能是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该企业的性质是不具有法人资格。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回答3: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你的问题是个体营业执照上的营业经营者是老板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那么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者那么肯定就是老板啊,经营者就是说的老板对的,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法律就是说规定这个经营者就要负这个责任的

也就是说,它是法律法定代表人

那么我们就是说俗话说的就是老板啊!

感情是情绪和情感的总称。认为情绪和情感是区别于认识的两种感情性的心理活动的形式。

其中,情感是对感情性过程的感受和体验,情绪是这一体验和感受状态的过程。故情绪和情感是感情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

感情是包括情绪和情感的综合过程。在汉语中,常把情感过程的产物称为感情,或者把情感和感情视为同义语。
详细定义
(1)心理学对于“情感”的定义。
心理学把情感定义为:“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的体验。”
(2)对于“情感”定义的转换。
从这个心理学定义可以了解到:情感是一种主观体验、主观态度或主观反映。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而不属于客观存在范畴。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主观意识都是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主观意识,

必定对应着某种特殊的客观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这种特殊的客观存在。
主要内涵

以上是个人对你这个问题做的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你能够采纳,

最后个人祝你健康快乐,好运连连,万事如意

回答4: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就应该是这个店的老板,而不是这个店的员工,因为老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相当于是一个法人。在法律上就是认为经营者就是这个个体经营的负责人。不论有什么事情,法律上都会找这个人负责。

回答5:

通俗的说当然就是老板了,个体户是个人形式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