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些条约不合理,但是已经签字了怎么办?

2024-12-25 23: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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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0条、格式条款有本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主要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免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
5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2)、双方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的 集体的 或者第三方利益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4)违背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53条、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4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 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要求变更的 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综上所述,在合同有些条款不合理 但是已经签字的情形下,只要你所谓的“不合理条款”符合以上法定情形,那么 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对条款进行变更、宣布合同其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或者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