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乡镇卫生院的护士,我不知道劳动法有没有明确规定要到多少年龄就可以不用上夜班了。

2024-11-26 10:43: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2: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要去乡卫生院了,护士,如果实习期过了应该去哪个部门或者科室会好一点没那么多事呢?

回答3:

除非你当护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