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2个户口本,拆迁的时候是不是就应该分配

2024-11-12 17: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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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已经分户了,且不止一处房屋,则应该分开进行补偿,分开签订协议。但是如果只是户口分开了,房屋只有一处,且补偿方案是按照房屋面积来补偿的,还是要根据房屋的所有权人来确定补偿的归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的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如果房屋是一人所有,则补偿给一人,如果房屋为家庭成员共有,则要按照共有份额去分配。但是如果补偿方案是按照户口补偿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方案及政策,才能知道应当如何认定,如何补偿。
拆迁补偿是按房屋证进行补偿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补偿给谁,如果是农村地方进行征地补偿,一般就按户口本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及时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补偿协议的内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答2:

如果已经分户了,且不止一处房屋,则应该分开进行补偿,分开签订协议。

但是如果只是户口分开了,房屋只有一处,且补偿方案是按照房屋面积来补偿的,还是要根据房屋的所有权人来确定补偿的归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的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如果房屋是一人所有,则补偿给一人,如果房屋为家庭成员共有,则要按照共有份额去分配。
但是如果补偿方案是按照户口补偿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方案及政策,才能知道应当如何认定,如何补偿。

回答3:

家里面有两个户口本,拆迁的时候是不是就应该分配?我认为家里有两个户口本,只要是两个户口的人,不是同一个人就可以彩铅的时候时候是可以就应该分的,所以我认为只要家里有两个户口本,户口本上的人不是从负责拆迁的时候应该分配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户口本两个户口本认识不一样,不同的是可以分配的,所以我认为家里有两个菜的时候,只要是人在,不重复的裁剪的时候,应该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