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配偶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