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仅限本人申请,别人拿你的身份证也无法办理。
如果已经办了卡,但是你不想别人用卡,那么你可以拿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卡挂失和注销业务
1:报警是必须的,至于派出所会不会马上立案受理,先不用管,重要的是,一定要请派出所开具一份书面报案证明给你。越早越好,赶在银行动用司法程序追款之前。 2:以40000的数目来说,银行肯定是要进行追还的。另外对银行来说,核心的问题是要搞清楚是不是你故意转借身份证明给他人信用卡,合伙谋取不法利益。但你可以开具证明所有的消费不是你本人,这个很好证明,首先是签名这一点。(所有POS单上的签名都不是爸爸)然后是刷卡时间、地点等等情况都可以证明。 3:银行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是你爸爸故意与人合谋。派出所也不能。同时,所有的能留下的证据都能证明并非你爸爸进行的消费。责任完全在与银行。是银行审批部门未能发现这些,被人钻了空子,损失当然要自己承担了。由银行计入坏账准备。 遇到此类情况请注意两点: 一:报案证明。(银行在结案的时候有可能要这样的证明)。 二:签名并非本人。(消费时候的签名以及银行保留着的信用卡申请书上的签名。)无论是对派出所,还是银行都要反复强调这一点。
如果是招商银行信用卡,是需要卡主本人才能申请办理的,其他人拿你的身份证也是无法申请的。如果怀疑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可致电银行客服咨询核实,以电话客服答复为准。
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征信记录,所有信用卡申请记录都能查询到:
a.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选择“核心业务”下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再点击“马上开始”申请查询;
b.请持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
(应答时间:2019年9月9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