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概而论。内部承包,与一般的员工相比,主要是薪酬分配和工作管理的不同。就这两点,应该是有效。如果涉及到工伤、职位侵权、损害赔偿等,与一般员工无异,单位不得以“承包”为由推卸自己的责任。
内部承包合同,尽管在《建筑法》及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法律依据,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以及《合同法》规定,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规定,当事人的契约行为应该合法有效。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问题,在最高法院的判例《吉生发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案》 中得到肯定。在该终审判决中明确写道:
“本院经审理认为:吉生发与四局一公司茅台分公司签订的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内容并不违反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确认其合法有效。”
个人内部承包合同,在其承包合同中并没有超出法律法规的条款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